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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跨国公司“纷纷”“合合”

http://info.byf.com 2007年09月27日

在温开庭,离开庭还有半小时,旁听者就早早等候在审判庭的门口

    价格战直接后果,质量下降。大企业还可以通过技术革新和管理来缓解压力,中小企业受到的冲击最大,跨国巨头们一直以来对低端市场虎视眈眈。而最好的办法显然是生产落地,这也开始了柳市电器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合作之路。就这几年,柳市镇街头,悄悄冒出了西门子、梅兰日兰、ABB、金钟墨勒等设立的门市部,非常扎眼。
  另一方面,作为竞争对手,双方纠纷难免。对于跨国公司的纠纷,柳市企业开始有点害怕;慢慢习惯了,懂得这其实也是市场竞争的一种策略;现在,也学会了使用这种策略。打打谈谈,谈谈打打,边谈边打,边打边谈,这就是10年来柳市电器和国际巨头之间不断纠葛的真实写照。
  正泰-GE
  2005年2月,正泰与美国通用电气(GE)公司的联手可算国际电气巨头们大举进入柳市的一个信号。
  国际巨头们试图从正泰身上找到入口影响中国乃至世界市场,这在多年前便已开始,其中的关键便是股权比例。
  在与GE的谈判过程中,当时的正泰甚至拒绝了100亿元收购的提案,坚持保有独立的地位。这种坚持的结果使得2005年农历正月开业的“通用正泰”更像一个小规模的尝试。
  GE与正泰分别持股51%和49%的“通用正泰”只能算一个“小公司”。总投资586万美元——对于一个由世界最大企业之一和国内行业老大的两个股东来说,这实在是微不足道的一个数据。
  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四大系列200余种规格的低压电器产品,被寄望于将世界一流的制造技术、管理水平同本土市场经验和市场营销网络资源结合起来,但双方各自的顾虑使得这种合作很难大规模地展开。
  通用正泰此后的表现并未从开业典礼上的致辞那般强劲,其对柳市企业的影响,更多地体现内部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的交流等方面。
  对于这一点,无论是两大股东,还是柳市众多企业,都不会感到诧异。
  这只是一种尝试,它拉开了合作的序幕。
  德力西-施耐德
  2006年12月17日,与中国的德力西签署框架战略合作协议,宣布将成立“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双方各占50%股份。业内认为,对施耐德与德力西来说应该是一个双赢格局。一方德力西获得现金溢价收入;另一方施耐德获得一个中国中低端市场低压电气的领军型企业,可以直接大举进入觊觎已久的电器市场中最大的一块。
  由于此次合资尚处于国家主管部门审批之中,合资双方均出言谨慎,除了双方各占50%股份等内容,外界得到证实的条款不多。至于从对手处传来的“施耐德此番将合资公司营销网络放手德力西,暗含增持甚至并购德力西集团相关业务等附加条款,”“外界说法都不可信,我们将保留进一步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胡成中表示,德力西联姻施耐德系极为审慎的战略合作,希望能达成双赢甚至多赢的结果。
  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书成称,“施耐德这些国际巨头一直很注意柳市低压电器。由于外企管理结构模式不同,他们一直很难将成本降下来,因此,与当地企业合作是他们进入低端最理想的方式。”最开始,施耐德与正泰就合作事项展开谈判。施耐德坚持,由施耐德收购正泰旗下正泰电器股份公司50%的股份,3年后,施耐德再收购正泰持有的另外50%股份。南存辉以“只拿到钱,拿不到产业”为由反对这项方案,谈判崩盘。
  此后,施耐德马上与德力西进入洽谈。同时,施耐德分别在意大利、德国起诉正泰侵犯其知识产权。另外,施耐德对通用电气也发动“挑衅”,两家巨头在国际上官司不断。而通用电气,恰恰是施耐德之后,最有可能与正泰达成合作协议的、另一家觊觎中国低端低压电器市场的跨国巨头。
  关于施耐德-德力西到底是合资还是并购,施耐德是否涉嫌垄断的争论,现在已经没有意义。“巨华事件”让监管部门得到一个结论,在柳市这块土地上,占据整个行业65%的低端市场的这群“羊”已经退化了,必须放一匹狼进去刺激这群羊。于是,在各种猜测和疑问中,施耐德和德力西的合作逐渐明晰。
  正泰—GE成功还是失败?似乎没有一个标准来评判,但从正泰方面透露的消息来看,双方似乎将展开更大范围的合作。
  全球化竞争已经来临,远在中国大陆东边的柳市必须接受这个现实,无论正泰—GE、施耐德-德力西是不是两种成功的模式,但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其他合资合作在这里展开。
  最早的国际纠纷
  始于1996年的施耐德公司诉沪川厂侵权案,应该是柳市电器有记载最早的国际纠纷了。
  1996年9月2号,施耐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柳市沪川继电器厂(沪川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产品侵犯其三项外观专利和一项发明专利。在起诉书中,施耐德要求沪川厂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并立即销毁与专利相同的产品模具和零部件,赔偿经济损失2万美元,同时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接到起诉书的时候,当时还是沪川继电器厂厂长的潘教武蒙了,以为自己要完了。
  为了寻找证据,潘教武的足迹几乎踏遍中国,成都、上海、香港和台湾都跑遍了,最后在甘肃,终于找到了施耐德早在专利申请日(1988年11月10日)之前的1988年4月27日,就开始在中国境内销售涉案产品的发票。同样,施耐德的所谓发明专利因为同样技术特征的产品在他们申请专利之前也在国内出现。根据专利法的有关内容,在潘教武提供的证据下,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施耐德相关产品的专利无效。
  不甘心失败的施耐德甚至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也一并告上法庭。此案一拖就是5年,最后在我国即将加入WTO的前夕,潘教武和沪川才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最有力的反戈一击
  惯用“知识产权”大旗争夺市场份额的电器行业跨国巨头施耐德,首次遭遇中国同行温州正泰集团的正面反击。2007年4月26日上午,正泰起诉施耐德专利侵权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正泰除要求施耐德停售并销毁5个型号产品外,还提出3.3亿元的高额索赔,该索赔标的为全国知识产权纠纷最高。
  同时被正泰起诉的包括施耐德的经销商。其中经销商“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公司乐清分公司”被列为第一被告,施耐德电器低压(天津)有限公司列为第二被告。正泰方面称,施耐德的5款产品落入正泰的一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将侵犯专利权的所有产品上交给法院,并在法院的监督下全部销毁或交给原告;同时,正泰还向“斯达电气”和“施耐德”分别提出50万元和3.3亿多元的赔偿。
  施耐德代理律师在庭审答辩中认为,正泰的该项专利不具备专利性,为“无效专利”,其所披露的技术方案,早已在国内外公开,成为公知技术。而且,由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没有对成本进行审计,未能确定产品利润,不能作为确定赔偿的依据。
  据有关报道,2007年5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2006年12月三天口审的基础上作出了维持原告专利有效的决定。可谓初尝胜果。
  不过有关人士认为,牵涉到跨国公司的案件,审理可能比想象的漫长。
  最快意是胜利
  历经3年多漫长的等待、历经意志和智慧的艰难磨炼,以及付出高额的诉讼费用,中国通领科技集团(原浙江东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领科技)面对巨大压力,坚持在美国本土依法维权,终于获得美国法院下达的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第一份胜诉的判决书,打破了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中国企业还没有完胜的局面。
  通领科技与莱伏顿公司的纠纷始于3年前。2004年4月,莱伏顿公司以侵犯其第6246558号美国专利(以下简称“558”专利)权为由,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加州等地方法院起诉4家通领科技的重要客户。
  为维护美国客户的合法权益,树立中国企业的诚信形象,通领科技董事长陈伍胜专程赴美国制订介入诉讼的策略,选择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作为主审法庭,为了减少诉讼费用,请求把全部案件移送统一审理并取得成功。
  美国当地时间2007年7月10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布朗宁法官下达判决书,判定通领科技制造销往美国的GFCI产品,不侵犯莱伏顿公司“558”专利。
  美国媒体评价“其重大的政治意义,远远超出了商业价值。”业内专家也直言,该案例将成为中国企业海外依法维权案例的成功典范。对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及应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具有重要启示。


责任编辑:李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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